1.按参展合同书格式要求填好表格传真至大会组委会,组委会回传展位确认书后生效。申请参展的单位在报名后一周之内交50%展位预定金或全部参展费,否则主办单位不保证已确认的展位,其余费用须在2012年11月1日前付清,11月1日之后报名参展的单位,在一周内将全部参展费用一次性付清;
2.参展单位的参展规模在四个标准展位(或空地36平方米)以上,可优先安排显要位置,先报名,先付款,先安排;
3.欲参加本届展览的单位,请尽快报名,并提供公司或产品介绍等有关资料,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子网络、出版《展览会简报》派给各地专业用户、采购商,早报名早受惠;
4.未经主办单位同意,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,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,参展企业不得转让、炒卖展位,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;
5.有关报到、布展、展品运输、住宿等会务事宜,主办单位在2012年11月10日之前向参展单位寄送《展会服务指南》及其它大会资料;